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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清真食品的进口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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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

新加坡回教理事会( MUIS)从 1972 年开始提供清真认证服务,并于 1978 年发出了第一张清真认证证书。在新加坡,所有的进口肉类包括禽类及肉制品必须通过 MUIS 认可的该产品出口国的伊斯兰教组织颁发的清真认证。

关于Halal清真产品事务,新加坡政府授权由 MUIS 全权负责并进行管理。 MUIS 为了促进清真食品贸易采取了以下措施:

 对本地出口商的产品进行认证,使其可以出口到世界清真产品市场。

 对本地企业进行认证。

 积极参与关于清真认证标准化的研讨活动。

1999 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《 穆斯林管理法 》( Administration of Muslim Act)修正案,给予了 MUIS 更广泛的权利,允许其能进一步管理、促进与清真监管相关的业务。 Halal认证

在新加坡实施清真产品相关监管的系统中,还有三个机构与 MUIS 进行配合,即环境部食物管制局( The Food Control Department, Ministry of Environment)、 国家发展部农业与兽医局 the Agro - Veterinary Authority, Ministry of Nationa] Development )、内政部商业罪案署( Commercial Crime Department, Ministry of Home Affairs 

新加坡还是东盟特设工作组的清真食品认证指导委员会成员之一。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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